美国没有兑现所谓对台“无偿军援”,台媒:台湾沦为筹码概率升高******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美国两党国会议员21日公布对2023财政年度拨款法案的协商结果,并未像民进党当局期待的那样把对台最多20亿美元的军援列入2023年度拨款,而是改以军事贷款的方式,且台湾必须在12年内偿还贷款。也就是说,美国所谓“无偿军援”并没有兑现。
据台湾《旺报》22日报道,美国参众两院日前分别通过2023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授权美国国务院2023-2027年间通过所谓“外国军事融资”计划,每年提供台湾最多20亿美元无偿军援。21日,美国两党国会议员公布协商结果。美国《防务新闻》称,2023财政年度拨款法案规定对台军事援助必须以贷款形式提供,且台湾将被要求在12年内偿还贷款。美国参议院外交委员会共和党籍副主席里奇称,拜登政府没有把为台湾安全援助计划提供资金当作优先事项,“是台湾的挫败”。
《防务新闻》还提到,在每年接受“外国军事融资”的超过25个国家和地区中,主要接受者是以色列(33亿美元)、埃及(13亿美元)和约旦(4.25亿美元),而台湾每年生产总值(GDP)明显都高于这3个地区。2023财政年度国防授权法案也规定,台湾必须每年增加防务预算,才能保持获得美国“外国军事融资”的资格。
几周前美国通过的国防授权法案中提到无偿军援后,民进党当局一阵大张旗鼓的宣传,如今只能“强颜欢笑”。台“外交部”回应称,这在历年美国预算程序中并不罕见,最主要原因在于授权法与拨款法的立法是在不同委员会同时进行,制定拨款法的原始依据是拜登政府早在今年初就向国会提出的2023会计年度预算需求。国民党“立委”江启臣认为,美国看到台海局势的紧张,也看到台湾在民进党主政下战力的不足。
岛内舆论称,连日来一些台媒大幅报道无偿军援,台当局更是声称“挺台的质与量达到历史新高”,结果实在打脸。台湾《联合报》22日特别提道,今年4月窜访台湾的美议员格雷厄姆强力促销波音787客机,还曾参与“台湾政策法”共同提案,却没有在争取无偿军援一事上协助台湾。他还说:“我们有各种需求。全球都在闹饥荒,食物短缺。我想帮台湾,但也许较好的方式是贷款。”
台湾《旺报》社评称,美国的援助有先决条件,未来实际执行充满不确定性。最重要的是,台海安全不会因美国国防授权法案而有根本改变。台湾中时电子报的社论称,民进党坚持“抗中保台”“亲美反中”的意识形态,台湾沦为筹码的概率随之升高,再加上民进党执政两岸关系持续恶化、美国对台湾防务信心流失、决策系统僵硬及台湾内部分化对立扩大,即使美国国会通过了空前挺台的法案,也难以扭转台湾安全加速腐蚀的事实。(张若)
(环球时报)
“二创”短视频如何与影视原作和谐共处******
作者:张歌东(中国传媒大学动画与数字艺术学院教授、中国电影剪辑学会短片短视频艺术委员会主任)
近年来,影视剪辑类短视频(俗称“‘二创’短视频”)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欢迎。这些短视频节奏明快、剪辑手法新颖,受到短视频用户的青睐。不过,由“二创”短视频引发的版权争议日益突出。哪些“二创”短视频属于独创性作品?二度创作中,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在哪里?如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发挥剪辑艺术的魅力,让“二创”短视频良性发展?如何建立起符合网络时代要求的版权授予机制?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
从艺术创作角度来看,“二创”短视频有多种类型,既有简单粗暴的切条,如“剪刀手”视频,也有融入了UP主的自我理解、加工、评论的类型,如故事改编、电影解说、主题混剪、视频人物志、视频影评等,不同类型的“二创”短视频,“独创性”的成分相差很大。
因此,版权机制要在“二创”短视频中发挥作用,就应先厘清“二创”对原作品合理使用的边界。笔者认为,应从视频的剪辑程度、音频的改编程度、主题的改编程度、故事的改编程度等几个维度设定一个“二创指数”来判断到底是创作还是抄袭。其中的关键是,作者对影视原片素材的二度创作有无“创造性转化”,对影视原作的剪辑与改编有无“创新性发展”。因此,面对网络视听快速发展的现实,为推动短视频行业健康发展,在尊重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应继续发挥剪辑艺术的长处,另一方面也应优化版权生态,构建起适合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
“二创”短视频迎合了移动互联网时代人们碎片化的阅读习惯。这种“二创”作品在满足人们文化娱乐需求的同时,可能会削弱影视作品的完整性及艺术性。一些观众在观看了几分钟的电影介绍、解说、评论后,觉得没有必要再看原作,这也可能会对原作的市场收益造成影响。
但在笔者看来,我们不必将“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完全对立起来。对一般观众而言,他们观看的影视作品数量有限,“二创”短视频正好为其提供了“浏览器+文章摘要”。一些观众以往没看过相关作品,通过“二创”短视频对原作产生了兴趣,接着主动欣赏原作。在此情形下,“二创”短视频能够为原作迅速积累起口碑,产生“自来水”效应。现实中,我们经常遇到这样的例子。一些中小成本电影,艺术质量不错,但囿于经费限制,没有进行大规模宣发,很多观众起初并不了解,但在“二创”短视频的接力传播下,观众知道了影片并主动走进影院。其实,对观众来说,大家更希望“二创”短视频,能够与影视艺术形成某种程度的跨媒介、跨平台互动,那样能够丰富影视产品的类型。
从发展的眼光看,“二创”短视频与影视原作的传播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二创”短视频与影视作品的宣传营销应该形成良性互动,建立起适应媒介融合的影视传播体系。以电影宣发为例,随着传播渠道的变化,很多传统视频物料的传播效能在不断下降。在新的传播环境下,电影的宣发营销,完全可以利用短视频的形式来实现更好的传播效果。比如,宣发公司可以与数以百万计的“游击队”UP主合作,在影视剪辑、逻辑把握、亮点选取、用户心理理解等方面形成合力,最大化地扩大影片的影响力。
以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技术创新时代已经到来,文化产品的创作手段面临着跨维度变革,如近年来兴起的AI写作、AI绘画等,都对传统的版权概念提出了全新的挑战。在此背景下,“二创”短视频所引发的思考不过是一个前奏曲。
什么是短视频?只有时长这一个维度吗?看待短视频,时长是一个维度,但不是唯一的维度。未来,随着短视频作品品质的提高以及硬件技术的发展,短视频的传播将不再囿于移动端,它可能会成为一种广泛存在的娱乐形式。从这个意义上看,“二创”短视频在未来甚至可能会发展成为一种相对独立的作品类型。
着眼于未来,我们非常期望能够构建起适应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机制,在尊重版权、合法合理使用原作的前提下,发挥“二创”短视频剪辑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提升其独创性,这也是对影视原作审美价值和情感力量的强化与放大。同时,我们也期待长短视频平台在探索影视内容知识产权使用规范化方面携手同行。
我们欣喜地看到,业内诸如抖音和爱奇艺这样的长短视频平台已经启动合作:爱奇艺将向抖音授权其内容资产中拥有网络传播权及转授权的长视频内容用于短视频创作。在具体操作层面,双方对解说、混剪、拆条等短视频二创形态进行了约定。这种合作是一次短视频创作者和影视版权方互利共赢的良性互动,是一种顺应互联网和UGC(用户原创内容,即用户将自己原创的内容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展示或者提供给其他用户)大趋势的双向奔赴。我们希望这种合作能够形成示范带动作用,推动长视频内容知识产权的规范使用,助力“二创”短视频持续健康发展。
《光明日报》( 2022年12月21日 1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