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亚信安全楚鹏:工业生产数字化转型要弥合网络安全陷阱******
光明网讯(记者 李政葳 刘昊)在1月9日举行的中国工业信息安全大会上,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楚鹏表示,从最初的被动接受到无序的安全防护,再到现在小而精的防护策略,工业信息安全走进了发展新阶段。
“我们处在一个不确定性和复杂性的环境。如何构建新的边界安全和新的可信体系?这是我们面临的非常大的挑战。”楚鹏认为,首先,构建‘可管可控可视’安全体系是至关重要的;其次,基于日常流量监控、日常数据监控等技术做到事中的安全管控;再次,通过流量身份化来匹配异常行为,做到事后的安全管控。
本次大会以“数智转型,安全发展”为主题,由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发展联盟共同主办。